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、储存、燃放等违法行为,持续保持对烟花爆竹“打非治违”高压态势,切实消除安全隐患,1月6日,当涂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、县环保局在该县姑孰镇境内一空旷地带对收缴的400多箱非法经营、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。
连日来,该县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“打非治违”专项执法行动,收缴了400多箱非法经营、储存烟花爆竹产品。通过此次集中销毁非法违法烟花爆竹,有效震慑了非法经营、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。该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,严厉打击非法经营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活动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据了解,当涂禁放区域为县城区(“马芜高速—姑溪河—当涂经济开发区北区长江岸边—市县交界处”所合围区域范围内)。对在该区域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,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,处500元罚款、行政拘留处罚。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,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没收非法物品和非法所得,并处10万元罚款。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,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、包裹、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、邮寄、夹带的烟花爆竹,并处1000元罚款。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公安机关将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50条规定,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,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不听禁放工作人员劝阻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记者 吴黎明 通讯员 沈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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